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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陈青云律师为新和县全体新来教师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专题讲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保障老师和学生的健康成长。2023年8月18日上午,在新的一学期即将来临之际,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陈青云律师受邀在新和县第二中学为全县新来的40余名老师进行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

培训现场,陈律师先从《规则》制定的法律依据、背景和意义为老师进行了解读。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近年来发生在教师和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随后陈律师着重讲解了教育惩戒的分类、哪些行为是可惩戒行为以及哪些行为是教师禁止惩戒的行为。通过这些内容让与会教师认识到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在一个半小时的培训中,全体与会老师都听得很投入,本次讲座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会后,我所律师陈青云表示,本次讲座通过对即将进入教师行业的老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能促进教师改进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下一步,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更多的针对教师行业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教师审慎使用教育惩戒,让其用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正确教学理念。让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和配合,形成育人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