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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潘亚萍律师受库车市妇女联合会邀请前往热斯坦街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

2023年6月26日上午,作为库车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的成员,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潘亚萍律师受库车市妇女联合会邀请到库车市热斯坦街道,为联合会承办的在全市开展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专题讲座。本次专题培训的参加单位有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市委办、融媒体中心、宣传部、机关事务办,机关工委、市妇联、总工会、团委、工商联等市直八个单位的新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在讲座中,潘亚萍律师谈到该法出台的重要性: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长、父母必须“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与家庭、孩子、政府部门职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社会其他机构等都密切相关的法律。潘亚萍律师首先从该法的法律责任部分,辅以代表性的案例,强调该部法律赋予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同时潘亚萍律师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十大法律规定亮点,向学员们逐一解读。

其次,潘亚萍律师进一步解析了该部法律规定下家庭教育的概念、重要性及当前社会现状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所产生的案例及危害后果,呼吁每一位干部,在法律层面上,从执行法律规定和日常的家庭教育相结合,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履职,为实现肩负爱护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出发,落实和宣贯该法并运用该法。

最后,潘亚萍律师以案释法,通过某地虐待儿童案、遗弃案、私家车充当校车超载案、儿童平板“涉黄涉暴”案等热点案件举例讲解重点法律规定,也进一步探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双减”政策方面提供的指引。

作为库车市妇女联合会在库车市设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站”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元正盛业(库车)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维权,引导注重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律师的专业力量。